关于印发《钟山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5 00:12
钟财放〔2017〕11号关于印发《钟山县财政贫困地区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现将《钟山县财政贫困地区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求结合实际,严肃的组织实行。钟山县财政局 钟山县审计局 2017年6月8日钟山县财政贫困地区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更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财政贫困地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用于效益,保证贫困地区资金安全性、规范、高效运营,增进我县实行精准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根据《关于更进一步增强贫困地区资金监督检查的通报》(桂财监〔2016〕175号)精神,我县要求从6月起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贫困地区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为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检查目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修改)〉的通报》(桂办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贫困地区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农〔2014〕272号)、《广西财政专项贫困地区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和实行六个精准有关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十四个攻坚措施,在摸清贫困地区资金收支规模和项目建设及实行绩效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好财政贫困地区资金检查工作,以规范贫困地区资金项目管理、提升扶贫开发效益为目标,全面理解和掌控我县财政贫困地区资金管理用于情况,更进一步规范和完备资金管理、用于和监管机制,贯彻解决问题贫困地区资金管理用于中不存在的引人注目问题,增强监管工作职能,提升资金用于效益,增进各项贫困地区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检查拒绝(一)检查范围:2016年全年及2017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财政贫困地区资金用于管理涉及情况。(二)检查对象:全县12个乡镇、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农业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三)检查依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贫困地区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国研发〔2014〕9号)、《关于创意和减缓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专项贫困地区资金绩效视学全面推行办法的通报》(桂财农〔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贫困地区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7〕42号)等有关法规、规章、文件,以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牵头发布命令的财政专项贫困地区(发展)资金文件和项目立项国家发改委文件等。
(四)检查内容:环绕项目资金管理用于进行,一是年度贫困地区资金分配及用于情况否信息公开发表;二是到村到户项目否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审批,不受扶植对象否参予监督资金用于情况;三是否创建财政专项贫困地区资金项目库,实行的项目否从项目库中挑选,项目调整否审批;四是资金用于计划否按县政府国家发改委继续执行;五是项目资金否严苛按报账制管理规定,通过实施国库集中于缴纳及时缴纳资金;六是项目档案否完善,主要是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七是否不存在贪腐、挤占、侵吞、囤积项目资金问题。(五)检查方式:实施乡镇、部门自查自纠,财政和审核部门督促检查、实地重点抽验结合的检查方式,12个乡镇和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对2016年度及2017年1-5月贫困地区资金项目逐一展开清扫自查,针对找到不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做到;县人民政府从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调来人员构成2个检查工作组亲赴各乡镇、县直涉及部门、村委、贫困户家中展开实地探访检查和敦促排查。
(六)检查时间:2017年6月10日至8月10日1.乡镇和部门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10日至 7月5日。2.县财政、审核重点抽验阶段:2017年7月6日至8月15日。
三、县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及检查工作组1.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组 宽:朱义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潘照良 县财政局局长 钟华庭 县审计局局长成 员:廖保蕊 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俊袁 县审计局副局长2.检查工作组分组情况第一组:负责管理检查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水利局、公安镇、燕塘镇、清塘镇、红花镇、两安乡、花山乡。组 宽:廖保蕊 县财政局副局长成 员:黄显绍 县审计局企业股股长 陈 妍 县财政局农业股干部(联络员) 张淑红 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人员第二组:负责管理检查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钟山镇、回龙镇、石龙镇、同古镇、凤翔镇、珊瑚镇。组 宽:潘俊袁 县审计局副局长成 员:黄世丕 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联络员) 张 巍 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核分局副局长 钟枝兰 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人员四、工作拒绝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和县直涉及部门要充分认识财政贫困地区资金管理用于情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调来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保证清扫检查不出死角、不存在问题获得及时全面排查。
同时强化对贫困地区资金检查工作的推崇,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工作中遇上的艰难和问题,保证检查工作质量。(二)规范检查,严肃排查。各乡镇和县直涉及部门在拒绝接受检查时,要向检查组获取检查年度内财政专项贫困地区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等涉及材料,检查组通过采行征询情况汇报、查询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检查方式积极开展工作。
对检查中找到的引人注目问题要深入调查分析,找准问题,区分性质,明确提出意见,批示乡镇和部门限期排查实施。(三)增强责任,违规必究。
凡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有问题不坎,追查问题不报、不处置的,日后找到,将坦率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涉及责任人的责任。(四)依法行政,恪守检查纪律。检查组人员要坚决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内控制度规程,心态确保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严苛秉持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心态拒绝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严格遵守检查保密工作纪律,不得泄漏检查的有关情况。(五)请示材料拒绝。请求各乡镇和县直涉及部门于2017年7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涉及材料(包括附件1、2、3)纸质版砖墙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县财政局六楼资金组和审计局三楼财务室,未尽事宜,请求与县财政局和审计局联系。联系人:黄世丕(财政局),联系电话:0774-8988157,电子邮箱:fpzjzczzxz @163.com;张 巍(审计局),联系电话:18278430050,电子邮箱:2601148478@qq.com。
附件1:钟山县财政贫困地区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附件2:钟山县财政贫困地区资金自查自纠工作表。
附件3:钟山县财政贫困地区资金安排表。/UploadFiles/bmzc/2017/6/201706121521393118.doc/UploadFiles/bmzc/2017/6/201706121521578001.xls/UploadFiles/bmzc/2017/6/20170612152537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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